烟台农村劳动力倾向本乡镇就业
外出从业者平均工资2840.8元
2014年02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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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江涛 通讯员 曲一哲
为了解烟台市农民务工现状,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于2013年分季度对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等六区市34个行政村330户农村居民家庭进行了跟踪监测调查。27日,调查结果公布,由于烟台本地打工优势较多,外出务工比例偏低,在调查的70名从业人员中,人均工资达到2840.8元。
□外出从业比例偏低仅占10.2%
在被监测调查户中,从业过的人数为610人。农业自营275人,占从业总人数的45.1%,其他雇员253人,占从业总人数的41.5%。
调查显示,在被监测调查的683人农村劳动力中,有70人外出从业(外出从业指到户籍所在乡镇以外的地区务工),占农村劳动力人数的10.2%,占从业总人数的11.5%,平均每百户有21.21人外出从业。在外出从业人员中,在乡外县内从业的有49人,占外出从业总人数的70.0%;在县外省内从业的有21人,占30.0%。
□每天工作超8小时的占84.3%
调查显示,在外出从业人员中,从事当前工作1年以下的有12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17.1%;从事当前工作1-2年的有13人,占18.6%;从事当前工作2-5年的有28人,占40.0%;从事当前工作5年以上的有17人,占24.3%。
劳动强度方面,在外出从业人员中,平均每月工作26天以上的有28人,占40.0%;平均每月工作22-26天的有31人,占44.3%。在外出从业人员中,有59人平均每天工作8-10小时,占84.3%。
□近六成务工人员住宿有保障
调查显示,在外出务工的70人中,有41人所在单位能够提供住宿保障,占务工总人数的58.6%。其中,有35人所在单位提供住宿,占务工总人数的50.0%;所在单位不提供住宿但发放住房补贴的有6人,占务工总人数的8.6%。
饮食方面,在外出务工的70人中,有41人所在单位能够提供饮食保障,占务工总人数的58.6%。其中,每天提供一顿饭的有25人,占35.7%;提供两顿饭的有4人,占5.7%;提供三顿饭的有4人,占5.7%;不提供饮食但是发放伙食费补助的有8人,占11.4%。
工资方面,在被监测调查的70名外出从业人员中,四季度平均每人月收入达到2840.8元,比三季度增加275.3元,增长了10.7%。其中,月收入在1000-1500元的有5人,占7.1%;月收入在1500-2000元的有15人,占21.4%;月收入在2000-3000元的有23人,占32.9%;月收入在3000-5000元的有27人,占38.6%。
□六成务工人员从事第二产业
在被监测调查的70名外出务工人员中,有42人从事第二产业,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60.0%,该部分人员大多集中在制造业与建筑业。其中,制造业26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37.1%;建筑业14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20.0%。
此外,70人中有25人从事第三产业,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35.7%。其中,批发和零售业6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8.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4.3%;住宿和餐饮业4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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