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80元办7张美容卡,想退?难!
难拒诱惑办卡,商家拒绝退换,消协出面调解才得以解决
2014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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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明2月27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朱殿立) 爱美大妈禁不起美容中心的忽悠,先后办了7张美容消费卡,共花费8680元。可是办卡容易退卡难,预付卡概不退换的行业潜规则让退卡遇到难题。
  去年5月初,58岁的东明县消费者刘女士路过县城一家美容中心时,被美容中心“热情”的服务人员请去免费洗脸、足浴。在接受免费服务过程中,美容师和刘大妈聊天聊得十分开心,渐渐地刘大妈放松了警惕,禁不住美容师的推销,当场购买了一瓶价值200元的某品牌滋润霜。
  按照约定,刘女士可以按时到该美容中心接受免费脸部护理服务,没过多久,美容师借口公司搞促销再次向刘女士推荐另一款产品,刘女士又购买了该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刘女士与美容中心的美容师越来越熟悉,在经不起美容师游说,又碍于情面的情况下,她购买的美容产品和服务也越来越多。
  刘女士大手大脚花钱的情况引起了老伴的注意,在老伴的提醒下,刘大妈才发觉自己近两年来先后办理了足疗、重塑、抗皱、回春等7张美容消费卡,共花费8680元。这一清算让刘女士如梦方醒,她发现有很多护理自己根本不需要,只是听信了美容师的介绍,盲目办理了护理卡,越想越后悔。
  于是,刘女士与丈夫多次找到美容中心,希望美容中心将一些从未使用过的卡退了。可美容中心称他们有规定:消费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刘女士又提议让美容中心将自己没消费的卡转让给其他消费者,同样遭到美容中心的婉拒。
  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规定“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行为,这是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属于霸王条款。美容中心理应无条件退换没有消费的预付卡。
  26日,在东明县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最终美容中心同意退还刘女士不愿意消费的项目,共计现金2500元,其他未做完的项目继续做完,并保证不再向刘女士推销任何美容产品和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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