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五项违法一次被记42分
2014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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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陈志伟) 大货车竟然挂着拖拉机的车牌号行驶在309国道上,26日,周村交警大队依法对货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理。
  24日10时许,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鲁16/H56**号拖拉机号牌的大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民警示意其停车检查。民警在检查驾驶人证件时,发现该车驾驶证、行驶证做工粗糙,存在伪造嫌疑,随即通过农机监理部门查询,确认驾驶人使用的证件是伪造的,并认定该车系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民警遂将该车扣留。经询问,驾驶人张某某使用的驾驶证、行驶证是花钱找人伪造的。
  26日,张某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其它车辆号牌、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8300元、记4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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