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
2014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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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2月27日讯(记者 邹俊美 通讯员 张庆华) 27日,聊城民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部署,2014年,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到2400元,确保完成新增养老床位4100张。
  会议提出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救助标准,达到西部城市低保人数覆盖率为人口总数的4%,城市低保平均水平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360元。达到全省2013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421元的85%以上。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全市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60%、农村低保标准的7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3600元提高到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520元提高到3360元。
  2014年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扩展社会福利服务,全市新增养老床位4100张,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处,新建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2处。建设完善农村幸福院。建立困难家庭养老服务制度。
  落实城镇“三无”、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最低发放标准为,孤儿基本生活费集中供养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发放,分散供养每人每月不低于720元。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由福利机构提供相应生活照料。收养人员伙食费为每人每月590元,服装费为每人每月125元,零用金为每人每月115元,公用经费开支部分床位费按照每人每月66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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