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
水源地周围严禁堆放建筑垃圾
2014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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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上午记者获悉,烟台日前发布《烟台市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在生活饮用水水源及补给区、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地、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保护区范围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严禁设置建筑垃圾处理场、暂存堆场和综合处理设施。
      本报记者 王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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