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万困难家庭将获免费电量款
2014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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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日讯(记者 金夏瑞) 近日,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居民阶梯电价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款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日,记者从烟台市民政局获悉,烟台首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补助款发放后,将有16.5万户困难家庭从中受益,补助总金额达2112万元。
  据了解,自2012年7月1日起,烟台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电价变动影响,物价、民政、财政部门决定对首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发放免费电量款。据了解,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
  烟台市扎实做好在保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统计工作,按照2012年7月—2014年3月期间,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发放免费电量款,目前款项已经拨到各县市区民政局,近日将发放到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手中。
  据了解,从4月开始,免费电量款将随低保金一并定期发放。
  《通知》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当地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户数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省民政厅。3日,烟台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后烟台市将按照动态管理原则,每季度统计在保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总户数,以便款项正常有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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