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调委消费“和事老”
2014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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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日讯(记者 刘振) 近日,德城区市民朱先生在一家服装专卖店购买了一张价值2000元的西服购物卡,打算过段时间为家人买一套西服,当时工作人员口头告知他,如不需要购买时可全额退款。没想后来去退卡时,专卖店以购物卡超过10日期限为由拒绝了。无奈之下朱先生只好来到新湖街道办事处消费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经过新湖消调委工作人员调解,服装专卖店退还了朱先生购买的购物卡款1950元,并回收了购物卡,朱先生承担专卖店因退款与总公司产生的相关费用50元。作为全市首家社区消费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新湖消调委自去年12月份成立以来,共调解纠纷62件,调解成功61件。目前,新湖消调委配备了20多名持证上岗的人民调解员,设立了“一委两室”,由新湖司法所、建设工商所、罗南社区居委会、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及辖区内热爱调解工作的居委会人员组成,负责本辖区消费纠纷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方便社区居民进行消费咨询投诉。
  “可处理的消费纠纷类型很多,小到一针一线,大到房子汽车。”建设工商所所长王奎江称,从受理的纠纷案例看,沿街门市多是消费纠纷的高发地,儿童食品、美容业、手机、优惠卡和消费卡等都是常见的纠纷热点。曾有市民投诉一家沿街门市的馒头含有增白剂,工商所垫付了300元让质监部门给两个馒头做鉴定,鉴定结果证明馒头并没有添加增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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