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幼儿外出家长大意不得
2014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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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将熟睡的孩子停留在三轮车上,不料却被盗贼连同车子与孩子一同盗走,本报2月25日曾经报道过《三轮车被盗,车上有个熟睡娃》,看了该篇报道后让读者为之捏了一把汗,所幸的是,盗贼在盗车后将其偷偷送至亮着灯的汽修厂院内,被市民发现后才及时被找到,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盗贼的行为虽然只是民警分析,但笔者认为这个可能性比较大,毕竟一个盗贼不可能为了一辆三轮车,而伤害一个幼小的生命。在为这个盗贼的“道义”感到庆幸的时候,孩子家长岂不是应该反思?
  与去年“3.04”吉林长春发生的盗窃汽车后将婴儿杀害埋于雪中的事件相比,显然此事是值得庆幸的。财产的损失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次要的,可是孩子丢了却难以失而复得。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孩子对一个家庭的重要性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才四岁大的孩子,万一丢了又或者是盗贼对其下了“黑手”,这个家庭又将谈何完整,孩子的父母又将如何面对后半生?
  在“3.04”事件酿成悲剧后,长春数千市民自发聚集在文化广场,点燃蜡烛悼念这位不幸遇难的男婴小皓博,希望他在天堂不再有灾难。看到这些,我们是痛心的,也是感动的,可是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再也无法挽回那个幼小的生命。
  在生活中,很多悲剧的酿成都与家长的失责有关,尤其是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因家长看护不到位,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在上下班高峰期的十字路口,细心地市民可能会发现,很多接送孩子的家长,骑着电动车带着孩子也敢闯红灯!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抱一种大意的态度,对孩子的生命安全也是极不负责的表现。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看到该篇新闻报道中,是否也应该反思自己,以此作为教训和警醒?        (贾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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