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加工费每头提高至22元
2014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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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4日讯(记者 王明婧) 为保证肉品质量,3月1日起,德州生猪屠宰加工费执行新标准,每头生猪屠宰加工费为22元。
  近年来生猪屠宰加工成本增加,为维持屠宰加工企业正常运作,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近日,德州市物价局对全市生猪屠宰加工费标准进行批复。其中规定取得市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生猪屠宰加工费为22元/头。
  据悉,此前生猪屠宰加工标准为15元/头,因时间久远,曾予以废止。此次加工费标准结合成本调查情况制定,自2014年3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物价部门明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制度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生猪屠宰加工费标准,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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