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个税800元起征”早该改了
2014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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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扬

  800元稿酬个税起征点从1980年执行至今,30多年未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再次提交提案,呼吁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文化创作者当然不能例外,关键问题是税收合理正当与否。月入800元,比任何一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低,在很多城市已经达到了吃低保的标准,可是,作家一个月获得的稿酬只要超过800元,便要向政府缴税,这实在说不通。
  政府征收个人所得税,重要目的之一是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而800元稿酬个税起征点,这与个税征收的宗旨明显背道而驰。即便不论发展文化事业,单论给创作者公平的待遇、尊重创作者的正当权利,也应将稿酬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与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相当的水平。多年来,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各方人士不断就此发出强烈呼吁,而且这个问题毫无争议,但就是迟迟得不到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这比800元稿酬个税起征点本身更让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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