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货币补贴下月起正式取消
城市居民租赁住房补贴分三档
2014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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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玉涛                              
  《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将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等方式代替经适房货币补贴,并将根据符合条件人员的不同情况,按不同比例补贴。
  经适房货币直补
退出历史舞台

  《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设、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住房保障程序、住房保障管理与退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说明。
  在城市住房保障方面,《办法》规定,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等方式,保障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不再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这预示着已经实施了11年的经适房货币直补政策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降低准入门槛
扩大保障范围

  据了解,日照取消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后,将继续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扩面为辅,逐步实现公租房和廉租房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准入分配、统一运营管理,有序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
  《办法》规定,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设方面,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采取在商品住房项目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中配建、回购社会闲置的各类住房公寓等多种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公租房在交付使用前应当进行必要的装修,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根据人员情况
分出补贴比例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承租公租房。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0%发放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承租住房的租金,未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不予补贴。
  对于城市居民住房保障,《办法》规定,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城市居民家庭,符合条件的,既可以申请承租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自主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均可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城市居民租赁住房补贴分中等偏下、低收入、低保特困三个档次,分别为补贴标准的50%、70%、90%。
  租赁住房补贴按家庭人口补贴,补贴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根据每年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租金变化情况,按照3人家庭住房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确定或者调整每人每年补贴标准。
  经确认为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家庭,承租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租赁住房补贴由街道办事处按年度发放,先租后补,不租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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