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赠与”房产三年78岁“干爹”现在后悔了
2014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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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常家庄的宋其山老人经公证处公证,声明自己将来去世后,把房产、财产赠与负责养老的“干女儿”。现在老人后悔了,说当时被“干女儿”强制按的手印。而干女儿王某说老人完全自愿。

干爹:她说给养老,拿到房子不见人
  78岁的宋其山是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常家庄的一名村民,老人一辈子没有娶妻。上了年纪后,宋其山靠卖石头维生。“2004年5月,我认识了收石头的王某,她知道我自己过,就说认我做干爹。”宋其山说,干女儿王某是1960年出生的,家住泰山区山口镇。
  宋其山说,王某承诺,她和她的丈夫一起给宋其山养老,但条件是宋其山去世后,房产和财产要由王某继承。“2005年和2008年王某手写‘养老协议书’。”宋其山说,协议书上写着,王某夫妻二人承担老人生活、吃穿、看病等,并偿还老人一万多元的欠款,让老人安度晚年。百年后,由夫妻二人办理丧事,宋其山的房产、财产由王某继承。
  2013年11月,宋其山的外甥金永昌给老人办低保时发现,舅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在王某手中。“我舅跟我说,做房产公证时,王某从他这里拿走了证件。”金永昌说。
  “2011年8月,我不签名公证,她就拿着我的手按上手印,还签了名。”宋其山说,一开始王某还在他家里忙前忙后,但是房子一到手,干女儿就不见了。

干女儿:房产公证老人自愿,我没强迫
  5日,根据老人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王某。对于宋其山的说法,王某全盘否认。“我伺候他十六七年了,我父亲和他在哈尔滨时就认识,1997年我父亲带着我去认了这个干爹。房产公证的事,不是我强迫他签的,前前后后跑了好几天,都是他自愿的。”王某说。“他就怕以后没人管他的事,就让我写了好多东西。”王某说,宋其山手中的两份养老协议,她忘了是不是自己写的。
  “今年大年初一老人还在我家住着。现在在他外甥家住。房子老人换了新锁,我进不去。”王某说,她曾去过宋其山的外甥金永昌家,但被金家人打了。
  对于王某的说法,金永昌和家人称,根本没有这回事。
  “我伺候他十六七年了,当时他什么都没有,并不图他什么东西。”王某说,养了老人这么长时间,现在她就是想要房子。

律师说法: 去世后协议生效 现在还可以变更
  关于房产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记者咨询了泰润律师事务所杨永涛律师。“这种协议叫遗赠抚养协议,从法律效力上讲,只要当事人表示真实,就有法律效力。”杨永涛说,协议生效的前提是,被抚养人死亡。
  “这种协议是可以变更的,只要被抚养者死亡之前变更还是有效的。”杨永涛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并且抚养一方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被抚养者就可以去公证处变更。“当事人也可以起诉,撤销遗赠抚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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