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培训城市不能超三个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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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6日讯(记者 尹明亮)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连续下发文件,规范我省人员出国培训事项,规定出国培训,培训地点不得超过3个城市,出国培训的参训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0岁。
  根据规定,我省将建立出访报告制度。出国培训项目批准后,各市、各单位要如实说明团组是否出访、实际出访人数等情况。
  此外,相关规定还明确要求,要按照培训任务选派培训人员,参训人员从事工作须与培训主题紧密相关,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50岁,厅局级干部可放宽至55岁。要紧密围绕培训主题安排培训日程,不得安排与培训主题无关的参观访问以及礼节性拜访等活动,培训地点最多不得超过3个城市,工作日不得安排长距离城市间移动。严禁组织计划外培训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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