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吐槽“赚一块钱,要缴一块一的税”。专家称——
税到底重不重,要和总收入比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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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茂林    
  日前,在省工商局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税负重”成为话题之一。
  有企业反映,2012年利润4699万元,全年纳税额却有13374万元,所交税费占利润比284.61%。无独有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曹德旺也表示“与美国相比,我们的税负太高。我们赚一块钱,要缴一块一的税。”
  那么,中国企业的税负到底重不重?“赚一块钱,要缴一块一的税”,或者说“税比利润高”,能否直接说明企业税负很重呢?本报记者采访了我省财税专家详解税负构成。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潘明星说,不能以纳税总额高于企业利润为由,来得出企业税负重的结论。
  企业所交税种,只有企业所得税以利润所得为征税对象,而企业所交增值税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营业税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财产税以相关财产为征税对象,这些都与利润无直接关联。
  省城某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蒋女士介绍,从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来看,只有企业所得税是与企业利润直接相关的,可以实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
  但对于其他税种,蒋女士说,无论有没有利润收入,企业都需要缴纳。要衡量企业的税收负担率,相对科学的算法是衡量企业纳税额占企业经营收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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