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两市场获“文明诚信”牌
有效期三年,日常不达标可收回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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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张晓明) 5日,记者从章丘市工商局获悉,日前由省工商局、省文明办、省市场与经纪人协会联合发布的“2012-2013年度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名单中,章丘“济南金田小商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和“章丘市明水铁道北路农贸市场”被评为“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
  据了解,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考评标准的项目主要包括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市场硬件设施、市场开办单位规范、场内经营者规范、商品质量管理规范、消费维权、信用管理规范等内容。7项内容的总分为100分,其中市场开办单位规范分值为18分,为最高分值项。主要的评分内容包括,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年检,入场经营者是否签订摊位租赁合同,是否定期对经营者的经营环境、经营产品和进货检查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对场内以“代理”、“专卖”等名义进行经营的经营者的真实性进行定期检查,是否实行塑料袋统一采购销售及场内是否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袋经营摊位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在消费维权一项中,市场是否自觉接受经营户、消费者及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听取合理化建议,及时答复、纠正相关问题,这一项也被列入评审标准,并且在调查中有未及时答复或纠正问题的,发现一起扣1分。
  据工商人员介绍,评审标准共53小项,每项都有明确的分值,分数扣完为止,得分90分以上的为考评合格。此次,章丘市的“济南金田小商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和“章丘市明水铁道北路农贸市场”被评为“文明诚信市场”。被评选的市场单位将会被吸收为山东省市场与经纪人协会单位会员。“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有效期三年,到期须重新参加认定,对日常检查发现达不到标准的随时撤销称号、收回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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