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物价局明确驾校退费政策
报名未参加培训,应全额退费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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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6日讯(记者 陈晨) 6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针对最近反映较多的驾校退学费情况,为规范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菏泽市物价局、菏泽市交通运输局重新明确了驾驶员培训收费政策,包括学员中途退学和学员更改报考车型如何退费的标准。
  据了解,由于去年新交规实施后,菏泽市没有符合B2车型驾驶证考试的场地,驾校需要调整学员去其他地市参加考试,导致拖延了部分学员的学车时间,并且在收费方面没有统一标准。
  针对这一市场乱象,菏泽市物价局重新明确了驾驶员培训收费政策,规定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驾驶员培训费标准,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
  根据规定,如有学员中途退学,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予以退还剩余培训费。学员报名后没有参加培训的应全额退还所交培训费。
  同时,学员更改报考车型的,应按“先退费后缴费”的方式办理。即培训机构按照学员原报车型所交费用进行退费后,学员再按更改后的培训车型现行国家规定收费标准进行缴费,培训机构按国家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进行培训。
  此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培训教材。培训教材按定价另行收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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