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没送货 偏说没人收
快递员私退包裹赔偿200元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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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贾文德 刘玉磊) 嫌投递地址较远,包邮快递竟“自行”将货退回发货地。经工商调解,5日,快递公司同意承担消费者货物退回及重寄的快递费用并赔偿200元。
  2月中旬,市民石女士在网上买了一件包邮外衣,总价为458元。5天后,石女士查看物流进程,发现快递已经到达青岛,但迟迟没有配送信息。几天后,再次查询配送进程时却大吃一惊:配送记录里竟然显示已经配送过3次均无人接收,货物已按照无人接收作退回发货方处理。石女士十分纳闷,从发货至今从来没有快递人员联系过她,并且她留的是单位地址,如果送货的话可以由门卫代收,不存在无人接收的情况。当石女士电话联系该快递公司时,服务人员的态度十分恶劣,一句“不知道”打发了石女士。石女士将快递公司投诉到李沧区工商局。
  接到投诉,工商人员来到快递公司调查,服务人员坚持说是无人接收才按规定作退回处理,当工商人员对该公司计算机中存储的货物配送记录进行检查时,却没有发现为石女士配送的记录。网上的配送进程显示,该快递公司连续三天向石女士留的地址进行配送均无人接收,但快递公司的记录里这三天没有配送记录。快递公司将负责配送的快递员找来说明情况,在证据面前,快递员说出了实情:由于年后的快递配送量较大,石女士的单位地址较偏僻,平时很少前往配送,加上货物是包邮商品,利润很低,他就擅作主张,在没有配送的情况下谎称无人接收,将货物退回了发货方。
  工商人员认为,快递服务中若首次投递出现无人接收,应主动联系收件人,联系不上可在投递地点留下派送通知单,通知收件人复投时间及联系方法。快递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在没有投递的情况下随意将货物作退回处理,给石女士造成损失,属单方违约行为,应当予以赔偿。
  经调解,5日,快递公司同意承担石女士货物退回及重寄的快递费用并赔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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