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亮点二: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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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消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案例】吴先生在某大酒店预订了婚宴,并留下了电话。不久后,婚庆、旅游等公司的电话便接踵而至,吴先生不堪其扰。在婚礼操办过程中,他唯一留号码的就是在订酒席环节,于是找到酒店,但酒店告诉他,打电话的婚庆公司都是酒店的合作方,这是酒店为方便新人而提供的增值服务,新人在这些公司可享受到优惠。吴先生非常气愤。
  【解读】现今经常发生个人信息资料外泄,遭受不明信息骚扰事件。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或买卖,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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