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用姐姐的信息登记
姐妹俩共用一个身份证十三年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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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6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杜斌) 2月24日,到滕州市北辛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变更户口事宜的陈女士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调查后发现,陈女士冒用其姐姐的身份信息长达13年。
  24日,陈女士到滕州市北辛派出所办理户口变更事宜,称自己有两个户口,一个旧户口在娘家东郭镇,目前的户口则属北辛街道。陈女士声称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到东郭镇,不再使用现在的户口。民警根据办理经验,觉得事情不大对劲,在民警的询问下,陈女士道出了事情的实情。
  原来,13年前,只有19岁的陈女士和男友想早点登记结婚。由于达不到法定结婚年龄,陈女士和家人想了一个办法。陈女士有一个比自己大两岁的姐姐,当时已经结婚并且刚生育。办案民警李平介绍,陈女士的姐姐远嫁到济宁市微山县,当时身份信息还没有全国联网,陈女士就钻了这个空子。“我们仔细对比了两人的相貌,除了黑痣外,非常相像,一般人不仔细看看不出来。”民警说。
  据介绍,当时陈女士用的还是姐姐的一代身份证,微山县和滕州市身份信息不联网,所以办理一些事情的时候两个人都可以用。而2006年的时候,陈女士用姐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二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信息全国联网,陈女士和其姐姐再也不能共用一个身份证了。在陈女士冒用姐姐信息办理的二代身份证信息中,还记录着在2013年12月份,陈女士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而陈女士的姐姐则无法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农村新农合、养老保险等,这给姐姐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无奈之下,陈女士到北辛派出所办理“户口变更”事宜,希望可以蒙混过去。民警识破之后,陈女士才道出了实情。根据相关规定,滕州市北辛派出所对陈女士进行了行政处罚。经过东郭镇派出所和微山县当地派出所对情况进行核实之后,陈女士的户口变更到东郭镇,同时恢复了其姐姐的身份。对此结果,陈女士表示虽然受到了行政处罚,自己多年的一个心事终于了结,自己和姐姐两家人的生活终于可以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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