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农民工工资将按月发放
工地设公示栏公布每位农民工工资,欠薪一律停工
2014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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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邢振宇 通讯员 袁致甲 厉晓伟) 近日,章丘市开展2014年春季建筑市场执法大检查,今年章丘将在每个建筑工地设公示栏,按月公示每一位农民工工资,欠薪或未公示一律停工整改。
  根据新出台的《章丘建筑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的通知》,章丘将建立农民工工资结算月公示制度,每月月底前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情况,计算农民工应得月工资额,并由总承包企业、分包单位和农民工签字认可后在施工现场公示。自2014年3月1日起,各建筑业企业必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单位承建的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书面报送住建委清欠办。
  “目前章丘市有581个工地,建筑领域从业农民工大约有10万人,亟需探索建立防欠清欠长效机制,从源头杜绝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章丘市住建委党委书记刘红军说,近年来,由于企业管理不善、违法分包工程、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包,甚至使用无资质的“包工头”,承包人挪用工资性工程款等原因,往往导致一些建筑企业不能按时、足额给农民工发工资。此举措旨在明确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权责,彻底改变以往农民工工资半年一结、一年一结,或是由包工头“中转”的现象,从根源上杜绝建筑市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刘红军介绍说,每个建筑工地都将设公示栏,住建委将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对各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公示情况每月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相关总承包企业不按规定报送农民工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不按规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未公示工资表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经住建委清欠办复核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情节严重的,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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