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为养老院老人购买意外伤害险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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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3月11日讯(记者 陈之焕) 15日起,青岛市将为全市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保费基准价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政府全额承担由政府供养的“三无”老人和优抚对象的保费;对入住社会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各养老机构每人每年承担30元。一旦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予投保的养老机构以高低不一的赔偿,但每次事故的累计责任限额为100万元。 
  据了解,目前各养老机构的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十分有限,有些发生在养老机构内的意外事故或护理纠纷责任重大,因此政府采取补贴的形式为养老机构提供了资金支持,用保险机制来分担养老机构的风险,对养老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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