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房押金时双方动起了手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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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张姗姗 实习生 王姝晗) 近日,市民朱女士向本报反映,去年10月在张裕公司附近的华客宾馆租房,先后共交了5个月的房租。朱女士说,自己住了一周左右因事离开烟台。2月底,朱女士回到烟台另找了住处。8日找宾馆退还550元押金,宾馆要求她支付5个月的水电费。
  朱女士说,8日她到宾馆退押金时,宾馆的人要求她交5个月的水电费。“我这么长时间没住,为什么要交水电费?”朱女士不同意交水电费,双方争执之下就动起了手。
  10日上午,记者来到华客宾馆,但是宾馆负责人不在。10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宾馆负责人孙女士。“房子租了5个月,一分钱水电都没用,谁相信?我们这有电表、水表,都跑了字儿。”孙女士说,朱女士离开时没有告诉自己,“房子快到期了她说要退房,之前她在不在家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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