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超时一分钟多交一小时钱
市民质疑收费不合理,物价局回应为自主定价无法干预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颐高数码广场的停车场出入口处公示着收费标准,停车时间不足一小时按照一小时计费。 吕璐 摄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吕璐) 日前,车主刘先生向本报反映,在市北区的颐高数码广场停车,只停了1小时零1分,但停车场按两个小时收费,“收费标准很不合理。”11日,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停车场为自主定价,物价部门无法进行干预。
  日前,市民刘先生到颐高数码广场选购电脑,在该商场的停车场停车1小时零1分钟,本以为最多给1个半小时的停车费,结果却被收了两个小时的停车费。“虽然只有8元钱,但收费标准很不合理。”刘先生说,在其他停车场,超时不到半小时,往往按半小时收费,而不是按照整点收费。“如果出停车场时遇到排队,慢了一两分钟也得多交1小时的钱。”刘先生说。
  11日,记者来到颐高数码广场停车场,在停车场入口处,摆放着收费标准:购物凭票免费停车一小时,购物满500元凭票免费停车两小时,停车时租卡为每小时4元,以此累加,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该广场客户服务部的工作人员称,停车场的确是按整点收费,收费标准已经向物价部门备案。
  记者走访岛城多个大型商场发现,相当一部分停车场是按照整点计费。对此,有车主认为这种收费像霸王条款,希望停车场收费更人性化。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颐高数码广场等商场和酒店的配套停车场大多是自主定价停车场,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制定标准收费,只需要到物价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进行标示。该工作人员称,对自行定价停车场,物价部门只监管是否做好明码标价及其收费是否符合标价。根据目前政策规定,物价部门无法强行让他们更改收费标准,只能引导他们调整价格。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