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张银行卡转走诈骗款50万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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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丁德振 丁守兵) 利用木马盗QQ号诈骗,短短两个月内疯狂诈骗50多万元。日前,廖某等团伙因诈骗罪被黄岛法院依判处有期徒刑三到五年。
  2012年7月至8月,廖某组织他人在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某村一座三层楼房内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利用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及无线上网卡,廖某等人上网搜索在国外打工或留学人员的QQ号码,在通过与对方对话聊天过程中埋设木马病毒盗取对方QQ密码。随后登录该QQ,与被盗号人的父母或好友对话,编造各种理由让他们往指定的账户内汇款。得手后,廖某会再将钱转移到所购买的银行卡中,并安排事先找的人提款。等到被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钱早就被转移不知去向。
  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廖某等人通过这种手段,就疯狂骗取他人50多万元。法院查明,廖某等人先后通过281张银行卡,将这50多万元的资金转移并取走。案发后,公安机关共追回人民币49.8万元,目前该案款均已发还被害人。
  日前,黄岛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几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提醒,此类网络诈骗是近年来较为常见的一种手法。接到可疑电话、收到可疑短信、看到可疑网站,先冷静一下,与家人、朋友沟通,通过多种渠道与对方取得联络。即使听到熟悉的声音,看到熟悉的视频,也要多留个心眼儿,因为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高科技设置各种意想不到的陷阱,如被骗者看到的聊天视频,则是犯罪分子在与QQ用户视频聊天时保存下来的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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