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首次尝试网上“亮”司法公开
微博直播庭审 粉丝点个赞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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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上午,泰安中院通过官方微博现场直播了一场抚养权纠纷案件,这是泰安法院系统第一次微博直播庭审。
  庭审网上直播
  “#庭审直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告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进行法庭就位;宣布法庭纪律。”3月11日9点22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泰安中院发出一条现场直播的庭审信息。随后,又发布微博介绍了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其双方委托代理人的信息。
  “根据上诉人上诉理由和被上诉人答辩意见,本庭归纳一下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1、孙某光是否能够尽到抚养责任,2、目前孩子生活环境是否对其生长有不利影响3、上诉人是否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环境,4、如何评价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利于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10:01微博显示出双方争议的焦点。
  在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泰安中院共发出44条微博,其中包含三张现场图片,这些微博既包括了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的法律程序,同时,又通过上诉与被上诉两方的辩论交锋,把现场的激烈局面同步呈现,向电脑前的网友清晰地展示了一个变更抚养权的民事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泰安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抚养问题,庭审时还当庭播放了教育专题片,微博直播也对这一环节进行了报道。微博显示,双方同意在法庭的支持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这是我们第一次通过微博形式进行庭审直播。”泰安市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据了解,2013年10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印发《微博管理使用办法》,对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内容要求、发布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从2013年10月21日官方微博正式开通以来,已经拥有粉丝2.6万余人,陆续发布了500多条微博。
公开透明“不错哦”
  微博庭审直播大大推进了司法公开进程,网友“好想吃糖2012”写出“不错哦”的评论,对庭审直播给出积极的评价。
  但是也有网友指出细节上仍有改进之处。网友“不是猕猴桃”表示:又是被代,又是上代,不仔细看,还真是难懂啊,如果字数放不开,可以用图片表示嘛。
  记者看到,网友所指的“被代”、“上代”是指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和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由于记录时间、微博字数等因素的限制,只能用简称,对于欠缺法律常识的网友来说,这些表述确实费劲。
  “司法公开肯定是未来的大趋势,作为律师我也非常希望在更加透明和公平环境里工作。”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韩英律师说。
  作为司法公开一项重要内容,从去年起,全国各地各级法院陆续开通官方微博,积极对外展示庭审工作,推进司法透明度。泰安市中院官方微博去年就发布了青岛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王延球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以公开透明倒逼公正司法。”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泰安市中院院长朱旭光表示,推进司法公开是今年“三公”创建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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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啥案例都能行
  泰安市中院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要求,庭审直播一般会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等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直播或者录播。
  “不光只有微博,还包括电视、网络等其他媒体平台,同时表现形式上还可以分为图片、文字、录像等,这些统一都叫庭审直播或录播。”
  泰安中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可以进行直播或者录播,有些案件是不宜公开的,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并且有正当理由的案件;其他不允许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涉及到未成年人、被害人、证人保护和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还要进行相应的技术化处理。”泰安中院工作人员说,像当事人的姓名,有些法院在直播时就会去掉。记者看到,在11日的庭审直播里,当事人都是以某某代替,没有具体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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