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作废身份证抵押已卖房产借款被捕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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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3月11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隐瞒房产已经卖于他人真相,以该处房产作抵押,向别人借款,骗取现金15万元后去向不明,近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武某批准逮捕。
  2011年9月5日,在犯罪嫌疑人武某的介绍下,武某的父亲、母亲将该市利津街的个人房产以23万元价格卖给他人,并收取23万卖房款,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书》。为防止一房二卖,双方又签订了《房屋抵押协议书》、《房地产抵押契约》,并于次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13年1月12日武某谎称该处房产无合法证件并隐瞒实际出让他人的事实,伪造了利津街居委会的证明,骗取受害人刘某通信任后,使用已作废身份证,以该处房产作抵押,并协同母亲与刘某签订《借款抵押协议书》、《房产契约》,骗取受害人刘某通现金15万元,借款到期后,更换手机号玩失踪。2014年1月21日警方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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