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日产品得预先申报
2014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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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姚英光) 3月起,计划进入日本港口的集装箱货物须在船舶离开日本境外装船港24小时前,以电子数据形式向日本海关预先申报货物舱单资料。
  威海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海运集装箱货物舱单资料的预申报,须通过日本进出口港湾关联情报处理中心株式会社管理和运营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如果日本海关认定货物具有高度风险,将通知船运相关方建议放弃装船;如果该舱单资料不正确,将要求船运相关方进一步传输资料或更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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