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严控不合格供货商
2014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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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高树东 崔学红) 21日,章丘市工商局约谈章丘市20家大型商业流通企业,并与企业签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行政告诫约谈书》。企业承诺将保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商部门也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1日,济南嘉华百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章丘东方冷库商贸有限公司等20家大型商业流通企业被章丘市工商局约谈。20家企业与章丘市工商局签订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行政告诫约谈书》。20家企业承诺,将依法对所销售商品承担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自律;将严格审查供货商资质,严拒从非法渠道购进商品。对入市商品严格自查,缺陷商品主动发现后及时下架;对自查发现存在缺陷、且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害的商品,立即向辖区工商局报告、告知消费者;经营者定期对所销售商品进行随机抽样,送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商品立即下架退市、报告并召回;企业将派专人及时收集济南市工商局发布的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根据名单逐一对照检查,一旦发现相同不合格商品立即依法下架退市;企业将对污点供货商进行严控,严禁不合格商品二次入市。
  记者了解到,章丘市工商局作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法定监管部门,也将严格管控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工商部门将开展重点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从现在起到2015年底前,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家用电子电器、服饰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和日用洗化用品五大类重点商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3月底,工商局将针对重点商品、重点消费场所、重点经营者和涉及健康安全的重要指标,高密度、高频率地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每次抽检任务结束后,将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结果包括被抽检商品的整体情况分析和不合格商品销售商、供货商、标称生产企业等详细信息。 
  此外,企业将定期邀请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进企业、进市场、进业户,监督本单位商品质量,增加企业商品质量透明度。企业还将设立商品质量服务台、开通商品质量征求意见网络平台等渠道,多角度听取消费者意见。据了解,此次被约谈单位若在今后工商部门监管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将会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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