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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社区服刑人员
2014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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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贺莹莹)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未请假外出服刑人员的行踪,近日,宁津县司法局与县公安局实行联动管理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进行共享,共同管理与监督。
  宁津县司法局将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矫正档案抄送到县公安局法制科、出入境管理科,在公安局留档备案,将其信息录入重点人员常规管控系统,禁止服刑人员办理护照,并在服刑人员使用身份证购买火车票、住旅馆等活动时,会在县公安局重点人员常规管控系统显示,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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