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监控不挂牌司机被罚记12分
2014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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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高贤) 近日,日照交警岚山大队民警在204国道岚山段巡逻中,发现一辆灰色小轿车未悬挂号牌,民警通过喊话器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询问司机为什么不挂车牌时,年仅23岁的司机牟某吞吞吐吐,称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记录,便把车号牌摘了下来,一直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交警查住。
  民警告知其未悬挂车牌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易滋生社会治安问题,监督牟某挂上了车牌,并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计12分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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