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捡到驾驶证他换个照片接着用
2014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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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3月24日讯(记者 李亚宁) 19日、20日,肥城交警查获两起伪造驾驶证案例,一名63岁男子根据别人的驾驶证信息,伪造证件,另外一名52岁临沂男子把捡到的驾驶证换上自己的照片开车上路。民警介绍,两人看起来敦厚老实,均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
  19日下午,民警沿湖王路巡逻至湖屯镇钱庄新村路段时,对面驶来一辆面包车,“当时车开得很慢,我们过去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说,车停下后下来一位年龄偏大,看起来敦厚老实的男子。
  民警检查了男子的驾驶证,发现其驾驶证存在伪造嫌疑,男子当场否认。“随后我们上网进行比对,确认驾驶证是伪造的。”民警说,男子承认自已根据别人的驾驶证信息,用自已的照片伪造一个驾驶证。据介绍,男子63岁,是肥城石横镇人,“他出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姓名出生年月都不相符。”
  20日下午3点多,交警大队民警在老泰临路执勤时,查到一临沂牌照的桑塔纳轿车。驾驶员出示一本已经超过换证期的驾驶证。“驾驶证是真的,没有伪造嫌疑。”民警说,驾驶员50多岁,民警正准备把驾驶证还给车主时,车主神情慌张,民警把他带回中队,通过公安综合平台查询证件信息。
  经比对,桑塔纳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照片与公安网查询的驾驶证照片并不是同一个人。证据面前,52岁的巩某承认,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这本驾驶证他捡到的,换上了自己的照片,打算开车时拿来应付交警检查。”民警说。
  “二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都将受到行政罚款和拘留等处罚。”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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