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机因“专用停车位”冲突
女司机认为,保安倒地是讹诈,那个停车位应是公用的
2014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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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吕修全) 24日,保安李某已在病床上躺了四天。20日下午,在市区光明路一停车场,李某拦阻一轿车停车时,左腿膝盖被撞。事后,李某称女司机故意撞人,女司机则指责李某,“就是想讹人”。
  李某今年57岁,在市政管理处做保安,除在门前执勤,他还负责管理门前光明路旁的停车位。20日下午2点,一辆车刚驶离市政处门前停车位,就有一辆黑色轿车驶来准备停车。女司机先把车头对准停车位,然后下车拎起车位上的三角锥放在一旁,返身上车。
  李某正站在市政处门前台阶上,看到女司机挪走三角锥,他上前把三角锥放回,并表示该停车位系市政管理处专用。女司机表示,自己在附近办事,一时无处停车。李某并不买账,“半个月前,她也说停一会儿,后来停了两个多小时”。
  李某坚持把三角锥放回,女司机扔下一句“我必须得停在这儿”,驱车前行。李某没有躲避,轿车先撞上三角锥,又撞到李某左膝。李某随后倒地,称女司机开车撞人。女司机不甘示弱,认为李某“敲诈讹人”,随后上楼“找领导评理”。
  李某的同事迅速把他送至四〇四医院。经查,他的左膝软组织挫伤,住院观察治疗。女司机事后曾到医院查看,但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据李某所在保安公司一队长介绍,交警已介入调查,“如果女司机故意驾车撞人,我们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女司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情绪愤慨,“我撞到三角锥了不假,那保安可是在我下车后才倒地上的,你说他是不是讹人?”女司机承认半月前曾和李某有争执,“也是为了停车的事”。她认为那个停车位是路边公用停车位,“我的车怎么就不能停?”据悉,此事已转至派出所处理。
(市民李先生获线索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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