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领导占公车
要清查并公示
2014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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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月30日,济南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领导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未收回,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等问题。因此,25日,济南下发通知明确要求,4月10日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对本单位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未收回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问题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回收、清退违规占用车辆,并将公务用车收回、清退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本报记者 刘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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