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潍公路的“红色印记”
2014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吕杰

  从朋友手中收集到的一张泛黄老报纸,报头位置写着报名《胶东日报》,下方写有原名《大众报》,为第二四九五期,民国三十八年四月七日发行,本期共两版。
  在报纸的二版左上部分,有一篇关于烟潍公路通行的布告,原文主要内容如下:《山东省胶东区行政公署、胶东军区司令部联合布告》(路字第一号)查烟潍公路,连年因战争,未便建立路政管理工作,各种车辆,尽皆通行,路面时被破坏,反复修补,不仅疲劳民力,阻滞运输,而车辆行人往来拥挤,致有纠纷与危险事件之发生,时值全国胜利在望,解放区运输事业,日益发展,支援战争运输任务,将更为繁重,因而公路之管理工作,亟需建立,以保障车辆顺利通行,避免车辆肇事,安全行旅,现烟潍公路已开始修复,附路亦修补竣工,为此特规定:一、凡公私之铁轮、木轮、硬胶轮大小车辆,应一律在附路上行驶,严格禁止在公路上通行。二、凡行驶之车辆及行人,一律靠右边走;如车辆发生故障,亦应靠右边停下,但不得两边同时停车。三、雨后路面不干,禁止通行;如有特殊紧急任务,应持有专属、军分区以上之证明文件,并与公路段、站取得联系,方得通车。四、凡路旁设立之摊贩,一律要搬到排水沟以外,以免障碍通车或发生危险。五、凡排水沟两边之树、草,任何人不得私自剪伐,亦不得于排水沟内取土。六、车辆行至城市,须受交通警察之指挥,行于公路,应受公路段、站养路人员之指导,沿路各村民兵、自卫团亦有保障公路及维持交通秩序之责。以上规定,自公布日起实施。仰各公私大小车辆及一切行人,一体遵照,不得故迟。
  可见,在全国胜利解放的前夕,烟潍公路为保障交通,“先行”开始维修,为告知广大群众,在当时的《胶东日报》上刊发了一则类似今天施工公告性质的布告。
  让我们沿着时间脉络,追溯一下烟潍公路。自秦时起,该路就是驿道、官马大道,民国初期成为举足轻重的省内交通干线。并有过“车马会青莱之道”的辉煌。
  而自1938年2月日军侵占烟台后,至1945年秋,沿线军民为打击侵略者,不断破路袭桥,致使此线时断时续,烟台仅能勉强通至龙口。1947年秋,国民党军队占据烟台,该路又陷入瘫痪。1948年秋,烟台再获解放,公路管理机构恢复,胶东行署动员数十万民众抢修公路,经广大军民奋力抢修,于次年全线迅速恢复通车。
  由此推算,恢复通车后,为确保烟潍公路更畅通、更安全,当时山东省胶东区行政公署、胶东军区司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烟潍公路通行的布告,刊登在《胶东日报》上。另据《烟台公路志》(1949-2005)记载:“1947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各公路沿线养护小组暂行办法》,沿线各村均建立养护小组,划段包干,把养路工作作为经常任务之一,为解放战争服务。”
  解放之后,烟潍路不断加固维修、改造,后来全部改为沥青路面,路宽也有所增加。跨越的河流等都修建了新的大桥,代替了旧时的木桥和漫水桥,基本达到国家二级公路水平,在较长时间里,是胶东地区西行的主要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解放前后的历史节点上,烟潍路毅然承载起了那时的交通、发展需求,推动着新中国的憧憬和梦想照进现实,这张积淀着岁月痕迹的报纸就是那段“红色印记”最好的见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