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加薪:企业工资均涨14%
市人社局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4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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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青岛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曹思扬) 25日,市人社局发布2014年青岛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13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预警线)为平均工资增长21%,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5%。逾期未备案的企业最高罚款1万元。
  24日,人社局发布2014年青岛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本企业2013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4%,上线(预警线)为平均工资增长21%,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5%。企业应在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后30日内,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编制本年度薪酬预算,将预算和2013年工资指导线履行情况报送人社部门备案。逾期未备案的企业,人社部门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管理水平、生产经营状况、工会组织建设等因素,通过工资协商落实工资指导线。工资协商可采取签订专项工资集体协议、签订集体合同、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企业与职工直接协商约定工资等六种方式进行,确定企业内部分配关系、岗位工资标准、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等职工关心的问题。
  企业应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增长水平,发放职工工资,主动接受企业工会及职工对执行情况的监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实施方案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应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后执行。一旦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应安排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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