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酒驾出事故
44岁的他被吊销驾照,10年内禁考,不得再摸营运机动车
2014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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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吕修全) 25日,醉酒驾驶出租车的司机接到了交警一大队的公安行政处罚告知书: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未来取得驾照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月13日,刘某饮酒后驾出租车刮蹭他车,造成威海首例营运司机酒驾案。
  刘某今年44岁,1986年就考取驾照,承租出租车也有数年。前段时间,因家庭琐事,刘某心情不好。3月13日中午,刘某和几名同行在寨子大槐树附近一饭店喝酒,他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啤酒。
  下午3点左右,席散,刘某开出租车送一朋友回家。出租车沿古寨东路北行,后上西北山路,在花园中路路口,刘某驾车左转,与一辆同向左转的轿车发生刮蹭。对方司机发现刘某浑身酒气,立即报警。交警一大队民警到场,经抽血检测,刘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25mg/100ml,属醉酒驾驶。
  25日下午,交警一大队向刘某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吊销他的驾照,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驾照后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听取处罚结果时,刘某不断搓手,表情木讷。
  作为一名老司机,刘某表示自己知道醉驾后果的严重性,“但没想到处罚要这么严”。刘某算了一下,“我现在46岁(虚岁),10年以后就56了,还考什么驾驶证!”刘某的出租车是他人的,“我就是打替班的”。
  办案民警介绍,刘某一案也是威海首例营运车司机酒驾被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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