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可以撤押,但仍不能过户
因原房主信贷违约,银行已诉至法院查封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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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修从涛 实习生 高凤林) 上周五,本报报道了市民石女士花50万元买二手房无法过户,并质疑平安银行将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捆绑的消息,引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重视。据了解,目前该房屋已经可以办理解押手续,但需产权所有人亲自办理。但由于原房主存在信贷违约,目前该房屋处于被查封状态仍无法办理过户。
  平安银行济南分行零售信贷部负责人介绍,2月25日,房屋产权所有人杨女士(张先生妻子)以该房屋作抵押的抵押贷款还清后,杨女士就可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但由于杨女士本人一直没来,才造成房子没有撤押,银行并不存在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捆绑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之所以不给张先生办理撤押,是因为撤押手续必须要由房屋产权本人办理,“现在房屋的撤押手续随时可以办,但必须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才能办,而且办理也需要一个过程,先是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要产权所有人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房管局才能办理。”银行负责人介绍,27日上午,杨女士已到银行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办理完了撤押,房子是否就能办理过户了呢?该负责人介绍,由于张先生的另一笔信用贷款出现违约行为,今年1、2月份,借款人张先生因未能按照合同如期向平安银行还贷,银行于3月13日向历下区法院提起诉讼,历下区法院受理此案并于3月14日对张先生的相关财产进行查封,在押房产就在查封之列。 
  据了解,由于目前该房屋处于查封状态,即使办理了撤押手续,石女士也无法实现房产的过户。只有张先生还清贷款撤诉后,法院才会予以解除查封,之后才能实现过户。
  对于银行的解释,石女士并不同意。她认为,2月25日张先生夫妇还完银行的抵押贷款后与自己签了购房合同,有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为证,尽管暂时没有办理解押过户,但实际上房子已经属于自己,银行和法院无权查封自己的合法财产。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的孟宪强律师说,只要有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石女士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回房产或者之前交付的50万元房款。据了解,目前,石女士正在聘请律师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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