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五项交通违法车主被罚8100元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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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7日讯(通讯员 李新东 记者 梁越) 近日,济阳县交警查获一辆小型轿车,车主因涉嫌五项交通违法,累计罚款8100元。
  3月12日,济阳县城区中队民警在纬二路查获一辆涉嫌交通违法的小型轿车,经过网上查询比对,确认被查车辆原车号牌为“京EW2272”,该车套用了“鲁Q197H7”的车辆号牌、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保险标志、未按规定检验、未保责任强制险。
  民警根据当事人张某辉的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做出罚款8100元,驾驶证记15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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