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高速免费烟台交警支招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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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国良 张杰) 记者从烟台高速交警了解到,今年清明节假期,山东将继续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从4月5日0时到7日的24时,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7座(含)及以下小客车实行免费政策,
  按照以往惯例,2014年清明小长假高速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仍然是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但是8座面包车、属小型货车的皮卡,以及行驶证上为8座的丰田越野车等,都属于收费车型。 
  据介绍,免收通行费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为平稳过渡,将继续对小客车采取不发卡抬杆放行的措施,免费临界点将设3小时过渡期发放纸卡。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将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如果在小型客车免费结束时间(4月7日24点)前,车辆还没有下高速,请在免费结束时间临近时,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领取通行卡后再驶入高速公路。如果因特殊情况没有就近选择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在收费模式转换过渡(4月8日0时至3时)期间,暂按最近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再次提醒市民,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好必要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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