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输了官司,但我心服口服”
邹平法院“量、晒、述、评、比、创”推进司法公开透明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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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平县人民法院曾经的审判大楼改为诉讼服务中心。  本报记者 张峰 摄
  邹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设置的当事人评案室。 本报记者 张峰 摄
     “诉讼服务”而不不再是“审判”,近年来,邹平县人民法院创新实施“量、晒、述、评、比、创”六项措施推进司法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心服。
  文/片 本报通讯员 徐德文
赵浩志 本报记者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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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让当事人信服,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
  走出邹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败诉的邹平县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脸上挂着不乐意的表情——本以为在本地审判会多少受到些“照顾”,可没想到结果像之前律师估计的一样,“也罢,输了官司我心服口服。反过来,当我的公司提起诉讼时,公正的审判也是我想要的。”
  邹平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人办公室法官李莉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仅仅是该院诉讼服务的一个缩影,她反复强调“诉讼服务”而不是“审判”。“这不仅仅是一个词语的转变,而是深刻的思想转变。”
  李莉说,要想让当事人信服诉讼结果,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把一切司法程序和文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放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见得了光的结果最能经得起考验”。
  “多年来,我院一直坚持‘量、晒、述、评、比、创’,把司法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切入点,将公开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正因为如此,2013年10月底,邹平县人民法院被省法院命名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李莉介绍,邹平县人民法院坚持的“量、晒、述、评、比、创”,是指“量化公开指标,落实考核责任”、“法院全景开放,工作全面展示”、“自我亮相揭丑,提高公开质效”、“加强交流沟通,畅通评价渠道”、“开展评比活动,找不足找差距”、“创新公开举措,拓展公开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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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部公开
  为确保六项措施落到实处,邹平县人民法院成立司法公开暨三大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管理。
  将审判流程公开中的法院管辖范围、监督电话、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立案条件、司法救助、司法鉴定,裁判文书公开中的文书质量、上网审批、技术处理、评论汇总,执行信息公开中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人员信息、执行措施、财产处置等司法公开每项工作、每一节点量化到庭、量化到人,确保司法公开工作事事有人管。
  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实施细则》,对符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及时、全部上网,并在审管办指定专人对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裁判文书上网质量。
  制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管理办法》,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陪审作出严格规定,提升案件陪审率和陪审质效。创新开展参加人员“全覆盖”、报名参与“全时段”、感受司法“全方位”的法院开放活动,以参观介绍、庭审旁听、座谈交流等方式为,努力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法院工作、办案流程和便民举措。
  先后与电视台合办《法庭内外》,与报社合办“法官说法”、“法官在身边”、“走进法院”等专栏,通过媒体从不同角度向公众介绍法院工作、庭室职能,宣传典型案例、法官办案故事。
  设置LED户外显示屏,通过显示屏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到开庭公告、立案须知、举证须知、执行动态、法院资讯、工作简讯、典型案例等各类信息。同时,该显示屏与科技法庭互连,从而实现了庭审“现场直播”。
  在审监庭设立“考核员”,负责对全院所有案件的程序适用、实体裁判、裁判文书、电子卷宗、纸质卷宗装订等形式和实质内容进行考评,逐一打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监察室设立“监督员”,对案件质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针对干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八小时外行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庭室及个人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在研究室设立“分析员”,对司法公开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如近期撰写了《微博应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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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式让群众参与,及时主动改进工作
  通过案件回访、座谈交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参与案件旁听、调解和座谈等方式,诚恳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主动改进工作。设置法官监督台,将全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照片和职务上墙公示并公开24小时监督电话,将各项工作置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对咨询、建议、求助、投诉类微博信息转交相关庭室,各庭室在24小时内拟制回复,并上传微博予以告知,努力打造当事人反映问题、评价法院工作的“新渠道”。如该院发表的博文《分析全县交通事故高发原因》,截至目前,已累计阅读转发近2000人次,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由案件当事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该院及承办法官进行评议,制定活动实施细则,明确评案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及评议纪律,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
  开展卷宗、庭审“两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既评优,也评差,对于优秀卷宗和庭审通报表扬,对于查出的问题,敢于揭短晾丑,定期予以通报。
  开展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两评比”活动,强化干警执法办案质效意识,激励干警公正办案、和谐办案,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展虚假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遏制个别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通过严把立案关和审判执行关,加大防范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司法秩序,杜绝虚假诉讼案件发生,让案件办理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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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便民服务“超市”,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
  此外,邹平县人民法院开办便民服务“超市”,在法院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当事人的诉讼服务需求,搭建起一个可供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平台,使案件当事人变被动应付诉讼为主动参与,让当事人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法院从诉前、庭审到执行的不同阶段,创新实施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判前调解、判后和解及执行和解等六个调解程序,并在各民商事业务庭设立一个速裁合议庭。
  将“6+1”工作新模式放入“超市”进行推广应用,以供当事人自主选择启动调解或速裁程序。该模式的实施,在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
  依托“车载法庭”,大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深入基层宣讲法律和上门办案。加大风险提示、流程公开和办案公开力度,强化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确保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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