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幼儿园服药 家长得填单
幼儿园发放“托药单”,家长需填写药物名称、用量等信息
2014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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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王天宇) 为期一周的“幼儿园用药问题检查”工作已接近尾声,截至目前,威海市并未发现“违规用药”问题。相关部门要求幼儿园需统一将用药规范的“五个必须”上墙,并规范了“家长签字用药”情况。
  近日,威海市教育局、卫生局发布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对幼儿园用药问题进行检查,并于3月28日前全部完成。在检查的过程中,威海市教育局还进行了突击抽查。检查从3月20日陆续开始,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教育局学前科工作人员表示,威海市目前没有发现幼儿园给幼儿“乱用药”的状况,但个别幼儿园在相关操作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这次检查主要规范了“家长签字用药”和“用药规范”两个问题。
  教育局学前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如果幼儿需要服药,家长需要在幼儿园亲自登记信息,信息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家、用法用量等。但是许多学生是乘坐校车来到幼儿园的,家长可能没有时间接送孩子,这就造成了某些幼儿园教师替家长填写用药单,这并不符合规定。针对这一问题,各个幼儿园开始提前印制“托药单”发放给家长,如果学生需要服药,家长就可以在家中填写好药物的名称、用量等信息,再由学生交给教师,以此做好登记。
  在用药规范问题上,教育部门要求幼儿园把保证用药规范的“五个必须”挂上墙,五个必须分别为: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组织幼儿群体服药时,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幼儿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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