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鼎家政该由谁来管?
律师:家政行业监管落空当
2014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任磊磊 实习生 申素聪    

工商局:再管就属越权了
  针对三鼎家政相关的投诉,济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出台了《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来明确管理和约束家政行业,因此有关家政方面的投诉,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和12315热线已不再受理。
  该负责人表示,《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商务部承担全国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如果我们再进行监管,就有点越权。”
  “另外,该《办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了有关举报和投诉的处理方式。”该负责人强调,《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有关家庭服务业的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接受相关当事人的举报、投诉。对于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当在15日内依法处理;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
商务局:没有执法权和执法队伍
  2013年2月1日,国家商务部出台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行。据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接到三鼎家政投诉后,已经对其进行过约谈,责成三鼎家政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完善预付卡管理制度,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商务局已经将其列入了重点监测名单。
  虽然《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务部承担全国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商务部门具有指导和监督职能,但是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地方实施细则,商务部门也缺少执法权和执法队伍,落实《办法》还存在着一定难度。商务局相关人员也表示,“商务局将依据相关职能,尽快制定行业标准,整顿行业秩序,规范行业发展。根据目前市场上出现的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争取相关细则尽早出台。”
  “我们希望和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执法。”商务局方面表示,对于目前家政行业,尤其是像三鼎家政这样混乱的家政公司,应该联合工商等执法部门共同执法,规范好家政行业。
律师:两部门都有管理权限
  “这两个部门对于家政行业都有一定的管理职能。”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的苑晓军律师告诉记者,工商部门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商务局方面有《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从这两个方面来说,上述两部门都具有政府监管的职能,而两部门的做法实际上让家政行业的监管落了空。
  “对于家政行业如何管理、如何监督、如何规范还需要两个部门分清职能,按照不同职能科学管理,科学划分权限。”苑晓军律师表示。 
  “向哪个部门投诉,哪个部门就应该受理。”苑晓军律师称,政府各部门依据自己的职能和法律来处理。“家政行业目前没有具体、单一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约束,因此这个《办法》可以适用于规范家政行业,但是与《消法》也不冲突。因为两种法的法律职能不同,两个部门执法的主体和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不一样的,侧重点不一样,立法的目的不一样。”
  另外,苑晓军律师强调:“虽然《办法》中要求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这必须在其限定范围内,对具体措施细化,不能突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