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澡池内洗澡遭电击身亡
无证澡堂经营者和房东一审被判共担责
2014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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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30日讯(通讯员 李爱伟 记者 张焜)年轻小伙小崔在无证澡堂内洗澡,不幸因漏电被电击身亡。30日,记者了解到,法院一审认为澡堂经营者与房东对此都应承担责任,判决二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2012年底的一天,小崔和两位朋友到潍坊一家澡堂内洗澡。三人进入浴池后,小崔泡到水中放松身体,而他的两位朋友则坐在水池边泡脚聊天。突然,小崔的两位朋友感觉到强烈的电击感,立刻把脚抬出了浴池。
  而这时在浴池里的小崔已经被电流击倒,两人急忙去拉,却被电流击回。当把小崔拉出浴池时,他已经不省人事,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发后,警方介入了调查,公安部门出具了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说明小崔符合电击致死。 
  法院经审理查明,澡堂经营者孙某从2009年2月1日起从两名房东处承包了澡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也没有及时对浴池电路进行检修,致使发生事故造成小崔死亡。法院认为,孙某应对小崔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而两名房东作为经营澡堂房屋的所有权人,将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澡堂出租给孙某经营,也未在合理期限内提示孙某办理合法手续,因此两位房东也应该承担次要责任,遂一审判决两位房东和孙某共同赔偿损失。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该案已经进入了二审。希望借此案提醒,市民一定要去有正规经营许可的洗浴场所洗澡,而经营者更应该做到合法安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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