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宅基地为啥还交钱
2014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27日,家住齐河县焦庙镇团枣园村的赵先生向本报反映,村委会现要求村内有老宅基地的,每户交纳2000元。“家里有三代人的需要交纳,有四代人的则不需要交纳,不清楚是否合规。”
  齐河县焦庙镇团元村村支书称:“四代人住着老宅基地住不开,所以增加一处宅基地不收取费用。三代人有一处宅基地不收取费用,一处以上则需要交纳一定土地承包费。”这项规定是村委会决定的,已经执行了6年。该村共有85户,其中三代人需要交纳老宅基地费的有8户,按照一亩地800元收取土地承包费,5年为一个收费周期,所以今年每户需要一次性交纳2000元承包费。
  齐河县土地管理局地籍科相关负责人称:“老宅基地是否收取费用和几代人没有关系,只要严格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规定就可以。‘户’的确定,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为准,凡年满20周岁的本村户籍居民,都可申请属于自己的宅基地。”
         本报记者 李榕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