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69所中小学校长首次因一项活动与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
文明交通落实不力将拿校长问责
2014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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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郓城3月30日讯(记者 景佳) 3月31日是第1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郓城县教育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发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为确保实效,当地县教育局创新地出台新规:由县教育局局长与当地全部69所中小学校长一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校长列为第一责任人,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学校校长予以问责。
  29日上午,郓城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召集当地全部69所中小学校长汇聚一堂。记者了解到,此项活动3月开始直至12月底,按照活动部署,活动发起阶段,各小学每月要安排一节交通安全教育课、看一次专题教育片、举办一次交通安全体验等“七个一”活动。全面实施阶段还要开展好以创建文明交通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开展交通安全征文比赛和小交警会操为内容的“六个一”活动。除去出台专门的文件外,县教育局局长吕瑞方还与当地全部69所中小学校长一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这份责任书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并制订了明确的责任目标。
  “这次为一个活动让各学校一把手签目标责任书还是第一次。”郓城县教育局督查室主任侯方剑告诉记者,他们制定了长达一年的监督考评机制,自3月份至12月底,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将联合成立督察组,不定期展开明察暗访。
  对于教育主管部门“破常规”的做法,与会校长均表示支持。拥有近3000名在校生、上百名教师的郓城县东关小学校长初玉梅表示,师生们的安全问题最让她挂心和揪心,她通常不得不提前一个多小时上班。她说,通过努力,近两年来,各个班级每周一下午都要开展一堂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会,此举已经常态化开展。
  出席此次会议的菏泽市教育局安全教育科科长杨明和菏泽市公安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唐家春告诉记者,“文明交通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将在全市展开,而是否推开“责任状”模式还要结合各县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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