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司机,竟骗181440元
冒充老总司机把钱骗,近日领刑四年六个月
2014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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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30日讯(记者 崔如坤) 成武男子申某做生意失败后,竟想到靠行骗弄钱,遂冒充某国企老总的司机,先后共骗取菏泽一超市价值10余万元的物品,还以帮人安排工作需要打点为由,骗取他人7万多元。近日,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申某因犯诈骗罪领刑四年六个月。
  2013年6月份的一天,市民李先生到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报案称,一自称是“东明华润电力老总司机”的叫申某的男子,在他经营的超市多次骗取价值10余万元的高档烟酒及礼品。
  接警后,开发区分局于同年7月27日立案侦查。当日上午11时许,办案民警就在定陶县艺达家纺门口将犯罪嫌疑人申某抓获。
  经查,申某系成武县人,初中毕业后曾做过大蒜生意、手机销售等。2004年到菏泽做太阳能生意,2010年又到菏泽一高中附近开饭店,但因经营不善,房屋租金又接连上涨,于2013年春节前停业,后一直无业,还欠了不少债务。
  无业期间,又债务缠身,申某遂想到行骗弄钱,他无意间就打着“东明华润电力老总司机”的旗号开始行骗。2013年1至6月份,其先后多次在菏泽市民李先生经营的超市,骗取高档烟酒、礼品等物品,涉案价值102740元。
  期间,申某同样以“东明华润电力老总司机”的虚假身份,以帮助刘先生把工作安排进东明华润电厂需要打点关系为名,骗取被害人刘先生78700元,用于个人消费。
  近日,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是“东明华润电力老总司机”,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申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申某退赔被害人损失181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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