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不明确,“禁问令”管不住出租车
2014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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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兆成

  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4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明确,乘客上车前,出租车司机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4月1日中新网)
  对于拒载行为,各地的处罚措施五花八门。如北京市规定拒载可以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严重者可以吊销执照;广州市则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很多地方并没有专门规定,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也没有对挑客拒载行为作出专门的处罚规定,“禁问令”的效力大打折扣。
  因此,各地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执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明确出租车拒载所应承担的责任,并通过普法宣传和相关职能建设,为市民维权举证提供便利。“出租车国标”有了配套措施,“禁问令”得到法律助力,出租车司机问目的地挑客的情况才能有效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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