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墓穴卖了两次法院判决陵园退费
2014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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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1日讯(记者 岳茵茵) 为父亲买的墓,却竖起了别人的碑。前不久,济宁市民刘先生遇上了这样一个窝心事,遂将陵园告上法庭。法庭判决涉事的济宁市汉林苑陵园退还刘先生买墓穴的费用。
  “事情终于有了结果,虽然与理想中有差距,但总算争回了公理。”刘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4月,他为已故的父亲在济宁市汉林苑陵园买了一块墓穴,想等父亲周年时下葬。而2013年10月25日,刘先生接到陵园电话,称他买的那块墓穴又卖给别人了,另一方已经下葬,竖起了墓碑。“对方说销售人员未做标记,恰巧有另一位购买人急着安葬逝者,所以出现了疏忽。”
  随后,刘先生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济宁汉林苑陵园返还购买墓穴的27457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2014年1月22日,法院判决汉林苑陵园返还刘先生购买墓穴的费用,但对精神损失费的主张并未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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