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四成事故实现“快速处理”
城区处理简易交通事故数一年提高20.7%
2014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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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日讯 (记者 张焜) 1日,记者从潍坊市交警支队交通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了解到,潍坊实施《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两年多以来,约有四成城区交通事故接警实现了快速处理。城区处理简易交通事故数一年增长了20.7%,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接受这种事故处理方式。 
  1日,根据《山东省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轻微交通事故交警、保险将不再出现场,轻微交通事故不快处将受罚。不少潍坊市民得知这一消息后,询问潍坊目前采取什么样的快速处理方式。 
  对此,潍坊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表示,2011年,潍坊市就制定出台了《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并与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设立了“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  据介绍,对于机动车碰撞发生的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异议的,可以当场自行协商处理。对于不能当场协商解决的,由辖区交警中队巡逻民警就近处警,由民警利用“警务通”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信息平台”,联合保险公司实施一站式处理。这种方式处理方式至今还在使用。 
  记者了解到,自该办法实施以来,2013年城区处理简易交通事故数比2012年提高了20.7%,而从接处警情况来看,简易交通事故接警数占全部交通事故接警起数的40%左右。  一线巡逻民警告诉记者,在日常处理简易交通事故时,多数市民都能够主动接受民警调解,快速处理事故并撤离现场,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不过现在的事故都是民警到现场拍照留档,还没有实现市民自行拍照处理。“相信在很多简单事故上,可以实现,现在市民的素质都比较高。” 
  潍坊市交警支队交警公关办民警表示,警方将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社会知晓率,继续扩大受案范围,积极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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