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昨起正式实施
出租车“挑客拒客”现象大为好转
2014年04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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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日讯(见习记者 孙秀峰) 4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记者对市区出租车落实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多数乘客反映较好。
  据了解,《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句服务用语及多条服务要求,并明确规定:乘客上车前,出租车司机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不得在途中或无故终止出租车运营服务。
  1日上午,记者从银座黄河店招呼了一辆出租车,司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滨州开出租车已经有10年,对滨州情况非常熟悉,对于实施的规范条例,早就熟悉,并身体力行。到达目的地后,记者向他索要发票,王先生爽快地答应了。
  接受采访的乘客马女士说,现在的情况好多了,很少遇到出租车司机拒载的现象,但马女士也反映,有时候乘坐的出租车存在超车问题,让其感觉缺乏安全感。
  滨州交运集团汽车出租分公司王经理介绍,从《规范》出台试行起,公司就加强了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和培训,对“挑客”、“拒客”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力度。以前“挑客”拒载的现象确实存在,但自从《规范》试行以来,我们接到的投诉少多了,情况已大为好转。
  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乘车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安全,如遇到“挑客”拒载问题,可以向出租车公司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本报的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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